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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大通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为50,000,000元。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1)决定提取10%的税后利润作为法定盈余公积金,8%的税后利润作为任意盈余公积金。(2)从1993年度的税后利润50,000,000元中提取8%的法定公益金。(3)决定每10股普通股派发0.30元的现金股利,共计12,000,000元,另每10股普通股送2股红股,共计10,000,000元。

    至1994年6月30日,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中的2,000,000元用于转赠股本,任意盈余公积中的2,000,000元用于派发股利,1,000,000元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1994年1至6月,共动用法定公益金3,500,000元购买职工宿舍。



思考:

   
(1) 编写有关盈余公积的提取和使用的会计分录。

    (2) 编写有关法定公益金的提取和使用的会计分录。

    (3) 编写有关未分配利润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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