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结帐的时间不同,分为月结、季结和年结。
1、月结。是指在帐簿中实行的月终结帐。就是在本月最后一笔帐项的数字下面划一条红线,再将借贷方发生额加计总数,计算余额,并标明余额性质。用蓝字写在红字下面。在摘要栏里注明“╳月份月结”,同时在发生额合计及余额下边划一条红线,以便与下月份发生额划分清楚。
2、季结。是指计算出本季度三个月发生额合计数及余额的季末结帐,就是在本季末最后一月月结数字的红线下边一行,将本季度三个月的借贷方发生额加总计数,计算余额,并判明余额性质,用蓝字填入,在摘要栏里注明“╳季度季结”,并在季结数字下面划一条红线。
3、年结。是指在帐簿中实行的年度结帐,就是在第四季度季结的红线下面,填列四个季度的借贷方(增减方或收付方)发生额加计总数,计算余额,并判明余额性质,在摘要栏注明“年结”。为求得借贷双方合计数平衡,应将“上年余额”列于本年发生额下一行,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最后在“结转下年”下边划一条红线,将借贷双方数字加计总数,列于红线下,并在摘要栏注明“合计”。双方数字应相等,在合计数下划双红线,表明年度结帐完毕。下年度新开设的同一帐户第一行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并按上年结帐的余额填写在“余额”栏里。
----摘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