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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二级科目来核算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
① 年末,应按“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亏损,则编制相反的会计分录。
② 年末,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的其它二级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二级科目。
----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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