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规范公司存货的盘存活动
范本
第一条 范围
公司的存货盘存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目的
本规定的目的在于通过加强存货盘存的管理,以保证存货的完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存放于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存货。在途存货及存放于其他单位的本公司存货适用于其他的制度。
第四条 本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度。
第五条 公司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存货盘存,盘存由财务人员及存储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年末盘存时公司主要负责人及财务部门、存储部门的负责人也应参加。
第六条 盘存过程中,盘存人员应该根据财务部门的永续盘存记录仔细地进行实物盘点,并及时登记存货盘存登记簿,详细列明存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残次情况。
----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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