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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用金制度

    零用金管理用于规范公司零用金的领用、使用、报销等管理活动。
    范本
  第一条  范围
  公司的零用金管理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目的
  本规定的目的在于通过加强零用金的管理,保证零用金合理有效地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零用金是指财务部门预付给各科室、车间、个人的的零用款项。
  第四条  零用金应用于公司内部各单位的日常开支业务。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该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零用金业务,并设置“零用金”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六条  公司的零用金支付方式采用定额法。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向财务部门提          出定额申请。由财务部门核定各单位的零用金定额,支付给各用款单位,并登记入账。
  第七条  各用款单位实际支用零用金后,凭有效单据向财务部门报帐,经财务部门审核后补足实际支用款。财务部门应相应登记入帐,并视同货币资金支付费用处理。
  第八条  各用款单位不再需要零用金时,应将零用金退回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应相应结清该单位明细帐户。

----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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