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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与非流动项目法

    采用流动与非流动法,首先要将被折算的国外子公司或附属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划分为流动和非流动两大类,
    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各项目的外币金额,应按编报日的现行汇率折算成国内母公司或总公司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对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各项目,则按取得资产或承担债务时日的历史汇率折算。
    对公司的实际资本或股本项目,按实际收到资本或发行股本时日的历史汇率折算。留存收益项目,则为报表折算的轧差平衡数。
    损益表项目,其中的折旧费和摊销费按取得有关资产时的实际历史汇率折算,其余的收入、费用项目均按编报期间的平均汇率进行折算。

----摘自《高级财务会计》 徐文丽 著 立信会计出版社,《现代财务与会计学》 王又庄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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