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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书


投标保证书是由一家招标国的银行(或保险公司),或一家在招标国注册的国际银行(或保险公司)在当地的分支机构,代表投标人向招标单位出具的一种保单,保证在投标人不按规定履行其职责时,向招标单位支付其因此而受损的补偿金。
    投标保证书的金额通常为投标总额的2~5%,要求保证金的额度不宜太高,否则将使许多有资格的投标人望而却步。    设置这一文件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随意撤回投标或拒签正式协议等情况的发生,一旦发生这种情况,招标单位便可没收投标金,以弥补因此遭受的损失。
    投标保证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保证单位确认自己承担支付保证金的义务;
(2) 阐明上述支付义务和承担条件及义务的消失条件;
(3) 确认在承担支付义务的条件存在时应支付的额度。按惯例,一旦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拒绝签订合同时,招标单位可与另一家投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投标保证书所保证的金额,应该能弥补保证书所保证的投标人的标价与招标单位与另一家投标人正式签订合同的标价的差额。
(4) 确认当支付义务的条件存在时,收到招标人的第一次书面要求即无条件支付上述金额。
(5) 阐明保证书的有效期相同于投标有效期。一旦决标完成,投标保证金(或保证书)应尽快退回未中标单位。


----摘自《国际工程招标与投标》,姚长辉 编著,企业管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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