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是指在规定日期、时间和地点将全部投标人寄来的报价书中所列标价予以公开宣布,使全体投标人了解各家承包商的标价以及最低价。
开标有公开开标和秘密开标两种常用方法。
一、公开开标是将装着投标书封套、在愿意到场的投标人代表面前当众开标,非投标人一般不得出席。公开开标要遵循下列程序:在事先规定的日期,受托办理开标的工组人员到达指定的地点,带着投标箱,由一个工作人员开启投标箱,将全部投标封套取出,并核对每一封套上的编号,以确定其属于这次投标无误。然后,由首席人员打开每一封套,高声读出投标人的名号,标价、交货或完工时间,并在读出的价格旁边签名。委员会的其他工作人员也在写明价格的一页上签名。然后继续处理下一个封套。投标书不必全文读出,只要读出总的合约金额和完工时间即可。投标人代表应在签到簿上签名以证明其在场。
上述的公开开标程序最为常用,同时,在国际工程招标的公开开标程序中,还有另外的一种双封套的开标制度。在这一开标程序下,投标人将投标书分装在两只封套内递交,一只装投标书的技术部分,而无报价;另一只只装标价。第一轮开标只拆开装有技术性投标书的封套,并递交技术评定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决定其投标在技术上是否符合条件,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出通知,然后,在第二轮开标时,当众拆开装标价的封套,对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的报价封套原封不动的退还投标人。
二、与公开招标相对应的是秘密开标。工组委员会在没有投标人在场的情况下秘密开标,这可以在一个阶段或分成两个阶段进行。赞成秘密开标的理由是,投标价格一旦公开,相互竞争的投标人会施加压力,因而业主或买主也许不可能对投标做冷静和周密的评定;另外,对于政府承包合同,公开开标会使相互勾结的人左右标价,而秘密开标可以鼓励其中某一串通的投标人背弃共谋以获得合同。
在开标以后,任何投标单位都不得更改投标内容,尤其是标价和其中的重要内容,但可以被允许对他的投标做一般性的说明和疑点的澄清。对招标单位来说,也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某些含糊不清之处予以说明,但不允许要求投标人修改其标价或实质性的内容。
----摘自《国际工程招标与投标》,姚长辉 编著,企业管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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