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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之初评


    在初评阶段,每一投标都要经过初步筛选,评定委员会决定这一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效、确实符合条件,以及被评定的最优投标,能否成为可行的得标人。评定委员会对每一投标书提出的问题,包括下列各项:
    第一,该投标人是否按照规定格式和方式递送?投标书是否由有权使投标人受到合同约束的人签字?
    第二,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条件?
(1) 如果招标条件规定了投标人的资格,该投标人是否有资格?
(2) 如果已经经过资格预审,投标人是否入预审合格的名单?
第三,投标书是否全面完整?
第四,如果规定要有投标保证,是否已递交具有适当金额和适当期限的有效保证?
第五,投标书对招标的商业条款是否有重大的偏离,致使不符合条件?
(1)招标明确要求固定价格,而招标人提出价格可以按指数调整。如果招标文件中规定价格可以调整,而投标人提出了固定价格的回答可不视为重大偏离?
(2)招标文件中规定工程建设期为3年,而某一投标人提出建设期为5年。
(3) 工程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条件规定为动工预付款为10%,而投标人要求为50%。
投标有较小的偏离,但在实质上符合了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应拒绝。然而,对这些偏离要加以估计和调整,以保比较的公正性。
第六,在技术投标书上是否有重大偏离,以至不符合条件。技术的评审要由评定委员会中的技术专家评审。
第七,谬误和差错。对于工程投标中一切的数字计算都要进行复核,如果出现算术性的错误,则应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在单价高的或低的明显不合理,显然是印刷上的错误时,应该纠正单价。一切更正都应通知投标人,并征的其同意。
在经过以上的筛选后留下的投标书,应是合法的、完整的和实质上符合条件的。

----摘自《国际工程招标与投标》,姚长辉 编著,企业管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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