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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结汇

出口结汇是指在出口商完成装运和交货工作后,收缴货款的工作,一般而言,出口结汇的方式有三种:收妥结汇、出口押汇和定期结汇。
收妥结汇指出口地银行收到出口公司交来的单据,经审核无误后,将单据寄交国外开证行或付款行索汇,待收到国外银行将货款转入出口地银行帐户的货汇通知书(Credit note)后,按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价折算成人民币,收入受益人帐户的活动。
押汇又称“出口押汇”、“买单结汇”,即国际上通常采用的“议讨”方式,是指出口地议付行收到出口公司交来的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按信用证规定的条款买入汇票和单据,按票面金额扣除从议付日至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净额按议付日外汇价格折成人民币,收入受益人帐户,出口地议付行再将单据转交国外指定银行索取票款。出口押汇是银行对出口公司的一种保留追索权的垫款,如遇到开证行拒付,议付行有权追回票款及所支出的利息。银行之所以做出口押汇,是对出口公司提供了资金融通,有利于出口公司的资金周转。
定期结汇指出口地银行根据向国外银行索偿的邮程往来所需的时间,对于不同地区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等到期时,不管是否收妥票款,出口地银行主动按外汇汇价折成人民币转入受益人帐户。

----摘自《国际贸易实务》,黎孝先 邱年祝 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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