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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制产地证


    普惠制是部分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的关税优惠制度,为了取得普惠制待遇,发展中国家在向给予普惠制的发达国家出口产品时,需要出示普惠制的产地证明,以证明交易产品的原产地是发展中国家或地区。以下是一份标准的普惠制产地证明书。

说明:
1. 出口公司的地址和名称
2. 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与地址
3. 运输方式和路线
4. 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写
5. 品名号
6. 标记 
7. 包装,货物描述
8. 货物原料的成分比例
9. 毛重
10. 发票号码和日期
11. 由签证当局自行填写机构名称
12. 出产国国名、进口国及给惠国国名和出口公司指派的专人签字和申报地点、时间

----摘自《出口单据业务》,许罗丹 王集寨 主编,中山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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