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出口程序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技术出口项目的立项批准、谈判和签约、合同的履行。
第一阶段:技术出口项目的立项批准,主要包括技术出口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报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实行技术自由进出口的原则,但对某些技术实行限制或禁止进口或出口;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订、调整并公布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技术目录,对限制进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
第二阶段:谈判与签约,其内容主要包括技术询价和报价,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以及接受与签订合同。
第三阶段:合同的履行,其内容主要包括技术资料的准备与交付,对受方人员的技术培训,派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项目验收,合同有关的机器设备及其它物料的准备和交付,合同价款的收汇等。
----摘自《国际技术贸易》,武振山 著,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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