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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价格的计算方法之三--入门费加提成计算


入门费加提成计算是一次总算加提成支付相结合的支付方式。采用这种方式时,引进方需在合同生效后先向许可方支付一笔费用,这笔费用称为入门费,然后再按提成计算的方法支付其余的技术价格数额。
1.入门费
    入门费系指签约后或收到第一批资料后若干天内受方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供方的约定金额,又称定金或初付费。技术供方要求技术受方支付入门费的主要原因是:
    (1) 尽快收回为技术许可交易所支出的直接费用;
    (2) 供方因在技术许可交易中公开技术所收取的技术披露费,以补偿供方披露技术所受的损失;
    (3) 供方在许可交易中为受方提供的技术援助所支付的费用;
    (4) 在提成费无保证的情况下,供方借以保证技术许可交易的一定收益。
    在国际技术交易中,入门费金额的大小差异很大,但目前的趋势是少收取或不收取门费。入门费究竟多少合理,应视具体情况和计价的其他条件而定。对供方而言,入门费愈高愈好;对受方而言,入门费愈低愈好。在实际交易中,通常以供方许可技术的直接费用作为入门费的标准,以此衡量入门费是否合理。
2.提成计算
提成计算参见技术价格的计算方法之二:提成计算。
入门费加提成支付方式实际上是引进方和许可方相妥协的一种产物。采用总付的方式不利于引进方,而采用提成支付的方式又使转让技术的风险更多的加在许可方身上。这种支付方式即可减少一次总算给引进方带来的风险,又可减少全部提成支付给许可方带来的风险,因此可以将其视为对双方都有利的一种支付方法。在采用这种方法时,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入门费的金额和提成费的计算方法,以及入门费与提成费在合同总价中所占的比例。在支付入门费时,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按照合同的进度,分期付清。

----摘自《国际技术贸易》,武振山 著,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世界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技术贸易》,苏敬勤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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