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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资料的交付条款

技术资料是受方从供方获得技术的重要途径,供方能否及时地将技术资料准确地、完好地交付受方,将直接影响受方吸收和掌握技术,影响受方技术项目的实施。因此,技术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在什么时间交付、分几批交付、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供方对未按期交付技术资料应负的责任、技术资料的短缺和损坏时供方的责任及其处理方法、对包装的要求、交付前后供方应提供的单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地规定。
一、技术资料交付是技术贸易的重要条款之一,其主要内容包括:
    1.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
    技术资料可以一次交付,也可以分批交付,合同中如何规定,主要取决于资料多少和项目工程的进度。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一般以空运单的印戳日期或邮单上的邮戳日期为准。
    2.技术资料的交付地点和交付方式
    技术资料一般在受方指定机场交付。随着技术资料的交付,其所有权和风险转移到受方。
    3.技术资料的包装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的包装应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耐野蛮装卸、防雨防潮;包装内外均须注明合同号、唛头、收货人、发货人、目的地、启运地、毛重、箱号/件号;每件包装内应附有详细清单一式二份,并标明技术资料的名称、代号、序号和件数等。
    4.技术资料缺损的补救办法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抵达交付地点后,若资料缺损和/或字迹不清,供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免费更换或补齐。
    5.技术资料的使用文字和度量衡制
    技术资料所用的文字应根据受方的翻译能力确定。技术资料应采用公制度量衡。
    6.技术资料的检验
    技术资料在交付地点交付受方后,受方自行开箱检查。受方依据合同规定,检查核对资料的名称、代号、序号、种类、内容、数量、印刷质量等。经检验,若发现资料数量和/或质量差错、短缺或字迹不清,受方应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免费更换或补齐。
    二、技术资料交付条款实例:
    1. 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在中国××机场交付技术资料。
    2. ××机场空运代理人的邮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1份寄给供方。
    3. 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项目、件数、重量、航班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2份寄给受方。
    4. 若技术资料在空运中丢失、损坏、短缺,供方应在收到受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在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60天内,如果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资料不全或增补要求,则视为受方验收。
    5. 技术资料应采用英文,计量单位以公制表示。

----摘自《国际技术贸易》,武振山,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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