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心理状态是取得谈判成功的心理基础。只有具备必胜的信念,才能使谈判者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使人成为谈判活动的主宰。
信念是人的精神支柱,它是人们信仰的具体体现。持有什么样的信念,往往决定了人的行为活动方式。我们坚持谈判者必须具备必胜的信念,不是仅仅指求胜心理,它有着更广泛的内涵和更深的层次。信念决定谈判者在谈判活动中所坚持的谈判原则、方针,运用的谈判策略与方法。例如,谈判的一方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甚至采取欺诈、威胁的伎俩迫使对方就范,为获得自己利益,不惜损害对方利益。某种情况下,这些作法也是在求胜心理支配下。但是我们不能提倡这种必胜信念,这是不道德的。实践也证明,这样做的后果是十分消极的。择手段的作法使你获得了合同,也获得了利益,但它使你失去了信誉,失去了朋友,失去了比生意更加宝贵的东西。
所以,我们认为必胜的信念是符合职业道德的,具有高度理性的信心、自信心。这是每一个谈判人员要想取胜的心理基础。只有满怀取胜信心,才能有勇有谋,百折不挠,达到既定目标,才能虚怀若谷,大智大愚,赢得对方信任,取得成功的合作。
----摘自《现代商务谈判》,李品媛 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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