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KM数据库>国际贸易>国际商业谈判>谈判个性与心理分析>谈判心理分析


谈判与激励

    激励是指调动人的积极性,激发人的内在潜力。它对人行为的推动作用是十分重要的,激励作用的大小直接影响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所以是行为科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佛隆姆认为,激励力量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两方面因素,即期望值大小和效价的高低。期望值是根据个人的经验判断达到目标的把握程度,效价是达到目标满足个人需要的价值。两者是乘积关系,任何一方因素不具备,激励都谈不上。一个人对目标的把握越大,估计达到目标的概率越高,激发志的动机越强烈,积极性就越大。对于谈判活动来讲,谈判的某一方认为,争取谈判成功的可能性很大,而且谈判达成协议对他来讲十分重要,那么,他参与谈判的积极性就最高,会千方百计、设法达成协议。但如果他认为达成协议的可能性很小,或达成协议对他来讲不是很重要,那么,激励力量就小得多,他就不会那么积极参与谈判,甚至拖延。
    激励作用对人行为的推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即目标激励和奖惩激励。
    目标激励。设置适当的目标,对于调动人积极性作用显著。在谈判活动中,每一方都有总体和具体的目标。如果目标制定的切实可行,又有一定的挑战性,最能激发和调动谈判人员的积极性;如果目标值过小,没有挑战性,或目标制定过高,难以实现,都会使谈判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失去激励作用。
    奖惩激励。奖励和惩罚是从正反两个方面激发人的积极性,使行为活动取得更好的效果。奖励是对人的某种行为给予肯定与表扬,使人保持这种行为。奖励得当,对调动人的积极性有良好的作用。奖励包括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
    惩罚是对人的某种行为通过批评、处罚予以否定,使人中止和消除这种行为。惩罚得当,可以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但要注意其副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期望理论重视激发对象的心理特性,这在实际工作中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是,影响激励作用大小的期望因素还要受到社会、经济、道德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例如,有的人认为谈判的成功就意昧着我方在交易中赚大头。只要能保证我方的利益,牺牲对方利益是理所当然的。那么,他很可能把自己的期望值建立在损害对方利益的基础上,激励的结果是不理想的。

----摘自《现代商务谈判》,李品媛 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1994年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