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判中,需要的心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权力的需要。这实际上是自尊需要心理。它是个人控制环境需要。这在自我表现欲强的人身上表现最为明显。通常在谈判中他们表现得咄咄逼人,立场强硬,支配欲望强,目标要求高,他们为掌握权力,支配他人,控制局面,可牺牲其他方面的利益,甚至为了获得权力而不择手段。
第二,交际需要。谈判是一种社会交往活动。而广泛的社会交往、良好的人际关系是谈判成功的保证。很多情况下,人们为了建立关系,寻求友谊而谈判。
第三,成就需要。这是自我实现需要的表现。敢于冒险的人,目的是为追求更大的成就,也是为了获得自我满足。
总而言之,需要是谈判的心理基础。没有需要,就没有谈判,通过谈判,达到满足需的目的。一方的需要越迫切,越想达成谈判的协议。相应的,要取得理想的谈判结果就越困难,而形势对另一方就越有利。从这一点上说,需要程度直接影响行为活动的强度。
----摘自《现代商务谈判》,李品媛 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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