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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文书管理规定


一、 为使文书管理制度化,以提高行政效率,制定本办法。
二、 本公司与外界往来的文书收发,总公司由管理部统一办理,营业所由营业会计办理。
三、 主办及办部门
    文书内容所涉及业务部门为该项文书的主办部门,如有涉及其他部门时,其他部门为该项文书的办部门。
四、 行文类别
1、 函:用于本公司对外机关、团体、公司行文。
2、 公告:用地业务主管向公司员工或特定对象发布规章、奖惩、命令、调动及各项规定。
3、 签呈:用于下级对上级的请示工报告。
4、 电报:用于业务处理需急速送抵远地收件人时。
5、 联系函:用于公司内各部门业务接治。
五、 行文名义、署名
1、 对外行文以公司的名义,由总经理署名或签章,以营业单位行文由经理署名或签章。
2、 公司内部联系函,由经办部门办人及主管签章。
六、 收(发)文
1、 收文:限时专送及挂号信由收发人员依序填入收文字号、日期、寄件人、收文者。
2、 发文:一律由收发人中依件填入发文字号、日期、寄件人、收文者。
3、 电报统由国我部管理收发文,并登记。
七、 发文字号制定
1、 对外行文字号:[例]总公司:(年)字第OOO号
                        营业所:(年)营字第OOO号
2、 对内行文字号:管理部:(年)管字第OOO号
                    营业所:(年)营字第OOO号
八、分文
1、(1)挂号、限时信、国外信函、FAX于收文登记并汇总呈总经理后,送部门经理转交经办人处理。
      (2)营业所由营业会计收文登记后呈所长阅,再转交经办人办理。
2、私人信函,经本人拆信后发现系公务文书,应交收发人中依本规则处理。
3、 平信及印刷品可不需登记,收文后,由管理部转交收件人,无法收件人者,由管理部处理。
4、 文件涉及二部或部门不明确者,以关系较密的部门为主办单位,再会商其他部门协办。无法判定部门,呈总经理裁示。
九、 发文
1、 对外发文:
涉及公司整体或重要的业务行文以及对机关行文由部总经理签署。道德由经办人拟妥
文稿部门主管,后转呈总经理签署,交经办人打印,连同原稿送管理部编号,并填写
“发文登记簿”
2、 对内联系函:由经办人拟稿后呈部门主管签署,经指定人编号后发出。涉及重要业务工作的文件需由部门主转呈总经理。
十、 文书结构
1、 公告:一般由“主旨”、“依据”、“公告事项”三部分组成。
2、 函、签呈:一般由“主旨”、“说明”、“办法、拟办、建议”三部分组成。
十一、 承办人员须于收到文件二日内办妥,最迟不得超过三日。有特殊情况,可呈报主管延期。但紧急文件不得延误。
十二、 文书以迅速、简洁、明确为基础要求。
十三、 文书递送
文书呈阅、呈签、会办时,如为普通文件,以普通卷宗传递,如系机密或紧急文件则
以红色卷宗传递。
十四、 档案管理
1、 文书经呈总经理签署后,国外部份应由秘书留存影印件,国内及内部文件由管理部按部
   门归档,原稿由经办部门留存。
2.各部门的发文统一由专人归档、保管。



----摘自《现代管理制度、程序、方法范例全集》办公、总务、后勤管理卷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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