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杠杆收购中,首先要设一家控股公司,由此公司去合并目标公司。这样的公司成立后,通常由投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借给该公司一笔过渡性贷款(bridge loan),由该过渡公司利用去购买目标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以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在过渡公司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后,便安排目标公司发行大量债券筹款,以偿还所借过渡性贷款。这时所举债务的结构包括优先债务、居次债务,同时,公司可以发行各种类型的股票,通过现金增资来筹措资金偿还贷款,但一般而言,在目标公司的这一融资过程中,发债所占的比率要远远高于发股融资。这样,就需要注意,由于公司的债务比率因为大量举债会大幅度上升,必然导致公司借债利率较高,从而公司发行的债券成为垃圾债券,给公司以后经营和偿还贷款造成了很的负担。当然,在杠杆收购中,往往目标公司股利发放过少或实际资产价值未被充分估计等很多因素,而造成估价偏低,此时通过杠杆收购的方式将该公司买下,在对公司进行适当的“包装”,如撤掉研究与开发部门使公司的短期利润改善,出售资产以发放股利,回收一些现金,或者以短期上改善财务报表来提高公司市场价值,再择机卖出,从而获得现金上的收益,这种不以经营为目的进行的杠杆收购往往会取得成功。
而如果公司以经营为目的进行杠杆收购,收购后的经营问题将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在目标公司背负大量债务的情况下,如果公司不能获得相当水平的盈利,将无法偿还贷款而面临被迫出售资产的形势。
----摘自《兼并资本运营核心论》,维高 编著,中国物资出版社 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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