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兼并企业对兼并的态度分类,兼并可分为主动式兼并和被动式兼并。
主动式兼并是指兼并企业在整体发展战略中,由于本行业发展前景有限,积极主动的寻求跨入其他产业,寻求另一发展空间的方式。在主动式兼并下,兼并企业可根据并购的目标,明确定出兼并标准,并根据此标准主动寻求几家目标企业,进而个别洽谈兼并的可能性,这些标准一般包括产业差别、规模、财务状况、地理位置、技术水平、市场地位等,这些指标应与并购企业的总体发展战略相符合,定的越细,找到的目标企业也越符合需要。
被动式兼并,是指兼并企业由于在短时期内面临某项内部问题或外在威胁,而与通过兼并来解决这些问题或解除威胁。如市场需求看涨,企业生产能力不足,因而寻求兼并临近市场的厂房和设备,或竞争者开发出某一新产品,掌握某一种新技术,自行开发又缓不济急,因而寻求兼并拥有此项技术的公司。
----摘自《兼并资本运营核心论》,维高 编著,中国物资出版社 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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