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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支付

现金支付是指并购公司支付一定数量的现金,以取得目标公司的所有权。现金的支付当然是最迅速而清楚的支付方式。对买方(收购者)而言,现金支付是一项重大的即时现金负担;而对卖方而言,当期交易的所得税负亦大增。因此,对于巨额收购案,一般现金的支付的比率较低。现金支付是一种单纯的购买行为,它由企业支付一定数量的现金,从而取得目标企业的所有权,而目标企业的股东一旦得到了拥有股份的现金,就失去了对目标企业的所有权;而且,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认为,企业股票的出售是一项潜在的应税事件,它涉及投资者的投资损益,如果目标企业股东实际取得投资收益,则需支付资本收益税,因此,用现金进行兼并与收购必须对目标企业股东的税收问题表示关注。
多数企业都有以现金支付方式完成兼并与收购的打算,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就具有这样的实力,现金管理较好的企业一般都很少保留有大量的现金,因为现金是流动性最高,但盈利性最差的资产,因此,采用现金并购的企业首先应考虑其资产的流动性。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就是资产的变现能力,表现为对流动资产的质与量的衡量,企业的流动资产数量越大,特别是超过流动负债部分的价值越高,说明企业可以获取的自有资金越多;企业的流动资产质量越高,即现金、有价证券、应收帐款的比例越大,变现过程的折扣与费用越小,说明企业越能迅速、顺利的获取兼并资金。
除了短期的流动性外,还要考虑中期或长期的流动性,主要是用较长期的观点看待现金支付的可能性,有些企业可能很长时间内难以从大量现金的流出中复苏过来,因此企业必须认真考虑兼并与收购后现金回收情况。

----摘自《兼并资本运营核心论》,维高 编著,中国物资出版社 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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