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拟收购一家公司时,必须做一番审查的工作,以了解到底将收购的目标公司是什么样的公司。因此一般在与目标公司接洽前,常会先作某种程度的审查,在接洽之后,取得较详尽的资料,且进入公司与经营者见面,方能彻底了解目标公司的状况。换言之,在实务上,一般的步骤常是从外部取得资料,初步就这些书面资料作分析,而后再经实际接触,取得较精确报表资料,作更进一步的评估。如果收购对象肯合作,提供详尽的内部报表资料,则在有关专家审查下,许多真相就可在短时间内判别出来。
一般所谓的预审常系指买方与卖方已签订草约或其他不甚具约束力的契约后,所进行的较深入的审查,尤其著重以前卖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及资产拥有的合法性。事实上,真正仔细的审查,需要相当时间及人力的投入,因此在有限的时间内,往往只能对买方特别关切的几项问题作审查,因此审查重点随着每个案件的收购动机及其他因素的不同,而应有不同的审查重点。
要审查到什么程度,买方方会觉得满意、主要视买方对目标公司本身及产业的了解程度而定。从诸多失败的收购案件中可发现,草率的审查作业,极易使收购行动遭致失败。在收购的投资决策上,比创设多了对收购对象的审查作业,买方必须慎防卖方提供虚假或错误的财务报表。由于存在这种实际上的问题,因此一般双方在协议收购时,买方可要求提供各项报表资料以利评估,但卖方也会要求欲收购者签署“保密合约”保证不会将这些资料流入第三者。
买方在进行审查中,除了资料的外流,卖方也要求买方不要泄露此出售的消息,因为此对卖方公司营运常会受到影响,譬如客户会担心新的买主收购后,会不愿从事售后服务,因则改向别家采购。其实,此项营运上不良的反面影响,若买方后来真的予以收购,亦是一项损失,因此在进行审查时,也常尽量保密。同时,买方也可能怕竞争者基于市场竞争,也抢著买,而把价格炒高,故也会保密。
审查的重点一般包括营运、法律、财务等方面的调查。基本上,审查的结果是为了协助订价与协商交易条件,及作日后的营运规则参考,并可确定出收购后影响营运业绩及公司价值的机会与阻碍何在,以决定是否加以收购或与之合并。因此,审查作业并非查帐,而是试图找出与此交易有关的问题出来,所以审查作业小组的成员必须了解收购者的动机,方能有效地达成审查的目的。
----摘自《兼并资本运营核心论》,维高 编著,中国物资出版社 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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