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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式多角化战略

在一家多角化的大型企业里,“策略性投资组合管理”显得格外重要。企业为追求经营业绩,应不时地评估所处环境风险与机会,再配合本身强弱点,透过收购及撤资(出售),将资金重新作分配。在长期利润的考虑下,应出售所属的未来前景看淡的事业,将这些资金用以收购未来前景看好的事业。
多角化策略包括中心式和复合式两种。中心式表示新事业与本业相关度高,复合式即与本业完全无关者。复合式多角的基本动机,无非是为了促进企业业绩的大幅成长,并使利润稳定。因此,对一家大型企业而言,多角化的基本动机应是为透过企业活动的广布不同行业,而避免资金集中于某产业,而将投资风险予以分散。
以下是结合具体案例对这一策略的说明。台湾日月光半导体公司投资香港其士国际公司29.6%股权,该香港公司系自动化办公大楼设计的供应及服务的上市公司,此投资动机,除了注重投资收益可观外,便考虑了合作在台从事此项行业,以期分散经营风险。事实上,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复合式多角化乃企业成长的必然结果。很多企业推行多角化发展的策略,在几个主要产业内发展,长期内便会形成几个核心事业。譬如沃尔沃集中在车辆、能源、食品的经营。可以认为,复合式多角化应是为长期性企业发展所必须采取的策略。美国ITT(国际电话电报公司)过去的营业额从7亿美元到目前上百亿美元,几乎均是靠多角化接收别的企业而来事实上在多角化的成长中,若看好某产业具有成长性,则可收购一家基础不错的公司,再以内部发展进行成长。
    由于复合式多角化的接收风险高,因此应注意下列事项:(l)跨入的产业应是成长快的产业,(2)避免到对税法、会计原则不熟悉的国外投资,(3)新事业的财务控制及管理方法应与本行业近似,或者不会复杂到不易了解产业状况的地步。
一般而言,在复合式多角化策略中,企业或是为了跨入新产业作第一步动作,或是看好目标公司本身的投资报酬,从而以投资后股价高低及股利发放的投资收益作为决策的评估重点,企业进行复合式多角化的兼并,也往往被视为一种纯粹的财务性证券投资,而不重视经营决策的参与,从而,财务分析及产业分析被提到了相当高的地位。这样,实践操作中,许多大公司从事复合式兼并时,重点往往放在如何评估产业及谈判价格,而非在于如何去经营管理所欲收购的目标公司。

----摘自《兼并资本运营核心论》,维高 编著,中国物资出版社 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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