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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白皮书(节选)

14.7本章设如下8个方案领域:
F.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与保护;
G.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
H.草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
F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与保护
行动依据
14.62海洋资源是指赋存于海洋环境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以及与海洋开发有关的海洋空间。海洋资源按其属性可分为海洋生物资源、海底矿产资源、海水资源、海洋能与海洋空间资源。根据《联合国海洋公约》规定,中国享有主权和管辖权的内海、领海、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面积广阔,大陆海岸线长约18000公里,岛屿海岸线长约14000公里,沿海滩涂面积为20799平方公里;海底资源极其丰富,石油资源量约451亿吨,天然气资源量约141000亿立方米,海滨沙矿种类达60种以上,探明储量为15.25亿吨;海洋生物资源种类繁多,在20000种以上,浅海滩涂生物约2600种,海域渔场面积也很广阔,最大持续渔获量和最佳渔业资源可捕量分别约为470万吨和300万吨。此外,还有丰富的海水资源和海洋能力资源,据初步估计,中国海洋能源资源总蕴藏量约为4.31亿千瓦。大洋生物资源和矿产资源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中国也有养护和利用的权利与义务。
14.63中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行业主要有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盐和盐化工业、海洋油气业、滨海旅游业、滨海砂矿以及海水直接利用等。1990年海洋产业的总产值为438亿元,占当年全国社会总产值的1.15%。在海洋资源管理与保护方面,已初步建立了海洋资源管理与保护机制以及相应的法规,对一些污染较为严重的局部海域实施了污染控制和治理措施。自1990年以来国务院陆续批准了13处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总体上说,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14.64目前,中国对海洋资源的管理基本上根据海洋自然资源属性及其开发产业,按行业部门进行计划管理,这种管理模式是陆地各种资源开发部门管理职能向海洋的延伸,各部门从自身利益考虑海洋资源开发与规划,使得海洋资源的综合优势和潜力不能有效地发挥。海洋是一个流动的大生态系统,海洋资源互相依存,各种开发活动互相影响。因此,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完善海洋资源综合管理体制势在必行;另一方面,中国已制定的海洋资源开发保护的法律法规,绝大多数都是单项法规,缺乏能调节行业矛盾的综合性管理法规、区域性管理法规和海洋基本法。有的法规不配套、不系统,基本上是陆上法规的海上延伸,缺乏对海洋这个特定区域固有特征的考虑,从而给依法管理海洋资源带来很大困难。
14.65中国海域生态环境趋于恶化,海洋生物资源丰度锐减。当前,海洋渔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渔获过度、传统渔业资源衰退。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缺乏规划管理、捕捞力失控以及海洋环境污染加剧。由于中国海洋渔业资源的开发有着非常复杂的社会、经济原因,要实现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渔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必须从现在开始行动。
14.66陆源污染物和海上污染物的直接排放已使中国沿岸海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尤其是海域的有机污染加剧。三氮和活性磷酸盐等营养盐已成为我国近海的第一污染物,近海海域的富营养化比较突出,赤潮发生频率上升。近海局部海域的污染和不合理的滩涂开发、围海造地已影响到海洋生物的栖息和繁衍,严重地区已出现渔业资源锐减、优质品种减少和滩涂养殖场荒废等现象,直接危害海岸带自然生态系统和居民的生活环境。
14.67海岸带(含滩涂,以下同)和海岛资源在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中有其独特的地位和作用。中国有海岛6000多个,其中有人居住岛屿400多个,除海南、台湾本岛以及金门和马祖等岛屿外,有人居住岛屿面积为400多平方公里,人口为300多万,这些岛屿中虽然有不少在地理上比较孤立,但存在许多独特的生物物种,同时周围还有丰富的矿产和渔业资源以及巨大的潮汐能;另外,由于海岛与大陆以海相隔,活动空间有限,交通不便,自身调节和防抗灾害能力低,淡水、能源以及人才缺乏,因而将海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需要一个过程,目前海岛资源的低水平开发制约了海岛的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目标
14.68通过完善或变革现行的海洋资源管理体制,建立一个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以综合管理为主,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综合管理与部门管理相结合的海洋管理体系;建立一套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的综合管理法规体系,包括可操作的管理实施办法,以逐步实现海洋资源的法制管理并和世界海洋资源管理接轨。
14.69强化海洋生物资源管理,在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方面,通过合理捕捞,重点开发海水养殖,推动海洋渔业发展,实现渔业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良性循环,使海洋渔业产量继续稳步增长,向优质、高效、低消耗型渔业发展,最终实现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14.70建立大海洋生态系监测与保护体系和环境预报服务体系。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和海上污染物的排放,防止、减少和控制海洋生态环境的退化和长期的不利影响,维持海洋生态平衡和海洋资源永续利用。建立布局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网,并加入国际海洋自然保护区网络。
14.71在维持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同时提高沿海居民生活水准。海岸带与岛屿的开发应使其具备应付各种恶劣海洋环境的持续能力,同时又能使其对海洋和沿海资源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从而实现海岸带与岛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开展大洋、极地资源调查研究,开发利用和保护大洋资源。
行动
14.72健全国家海洋资源综合管理机制:
(a)建立国家海洋法律制度,完善海洋综合管理法规,制定《大陆架与专属经济区法》、《海岸带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资源开发基本法》和《海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与国际海洋法律体系相衔接;完善海洋环境质量标准、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标准和海洋(包括沿海)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地方性海洋政策和法规,突出地方海洋综合管理的独特作用;建立培训中心,对沿海和岛屿地区的有关地方官员进行海洋法律和海洋管理方面的培训,以加强地方海洋管理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b)健全海洋协调管理机构,加强海洋监察、执法能力和队伍的建设,强化执法管理;
(c)建立海洋资源监测系统,开展对海岸带、近海的环境质量、生物资源、生态系统、滩涂和海平面变化全方位监测,建立海洋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立海洋资源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制度,为海洋资源开发项目审批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全面建立海域有偿使用制度;
(d)依据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全国海洋开发规划,对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实施科学、综合的管理;
(e)制定并监督实施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方针政策;调查和评价全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制定对策以应付各种人为或自然灾害以及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对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影响。
14.73保护海洋生物资源:
(a)制定黄海、东海、南海大海洋生态系监测与保护行动计划,与邻国共同合作,强化海洋生物资源综合管理,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
(b)在海洋渔业资源管理行动中,大力开发海洋养殖资源,在巩固和提高现有优质品种的养殖水平的同时,开发新的养殖品种和高产低耗养殖技术;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和经济刺激手段,合理开发海洋捕捞资源,支持开发潜力资源;评价从捕捞到海水养殖这一渔业资源开发转变带来的环境响和可持续发展影响;进一步完善各类渔业法规,促进渔民参与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的活动,使渔业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法制化,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养护与开发公海生物资源;
(c)继续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保护重要的海洋自然资源、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以及具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的生物物种和生态区域。保护南海和东海南部珊瑚礁和红树林资源及其生态系统;
(d)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
14.74保护海洋环境
(a)控制陆地污染,实行对陆源污染物总量控制:确定沿海排污口和可接受的排放水平,对陆源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采用污水处理设施;排入河流、港湾和海洋的城市污水至少采用一级处理或适合特定地点的其它方法;消除和减少有可能在海洋环境中富集到危险水平的有机卤和其它有机化合物以及引起沿海水域富营养化或赤潮的氮磷污染物的排放;推广使用对环境危害较小的农药、化肥,减少农药、化肥的流失,并考虑禁止已证明对环境有害的化肥、农药;开发实施无害环境的土地利用技术和方法,减少水道和港湾产生污染海洋环境的径流量;
(b)关于海上污染活动的控制与管理,要求海运企业或海上活动(如开采石油)作业者具备防治油污染和核放射事故的应急能力和设施;采取行动以保护沿海专属经济区内稀有或脆弱的生态系统;评估和制定近海石油和天燃气开采的环境影响或可持续发展影响及其控制措施;在港湾地区设立收集船只的废油、化学品废物和垃极的设施,逐步禁止在海上倾弃和焚烧危险物质;
(c)健全海洋环境污染监视监测系统,发展海岸、海面、空中立体监视监测能力。
14.75海岸带、海岛资源开发和保护:
(a)根据海岸带与海岛资源种类、分布、集中程度和开发价值等,权衡各种资源地位,优先开发综合经济价值高的海洋资源;调查海岸带与岛屿自然环境及其海洋生物物种,制定措施维持海岸带与岛屿特有文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濒危灭绝的物种和海洋生态;执行可持续发展计划,对一些海岸带与岛屿重大开发活动进行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并审查和修改现有的非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推广一些无害于海洋生态和生物多样性的岛屿开发技术;对海岸带与海岛实行海域分区管理和海洋环境的分区监护;制定海岸带与海岛周围海区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控制措施,以控制海洋污染。提高海岸、海岛防灾能力和居民的文化素质、生活水平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b)加快岛屿经济开发建设,开发海岛港址资源,尽快畅通交通,成为大陆港口的卫星港;开发海岛旅游资源,建成一批海岛旅游区;开发海洋能、太阳能和风能等能源开发和矿产资源;控制海岛人口增长,减轻人口数量对海岛资源与环境的负荷,同时,加强教育和岛陆人员交流,以提高海岛居民的文化素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绿化荒岛,植树造林、营造景林和防护林,提高防台风的能力。
14.76海洋科学技术与示范工程建设:
(a)加强海洋环境科学研究体系建设。进一步开展与海洋环境保护相关的海洋生物学、海洋地质和地球物理学以及海洋生物资源经济学等基础学科的研究;研究与开发陆源和海上污染物控制技术、海上污染事故应急技术和装备以及海洋生态自然保护技术;完善污水排放标准、陆源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海洋倾废环境影响以及赤潮发生机制、预测预报和控制措施的科学研究;
(b)海洋资源开发研究,具体活动有:研究海洋资源开发技术、陆海空间利用技术及水产品、矿产品等原料深加工技术;研究海岸带与海岛地区的环境容量和净化能力,由此确定海洋产业的合理发展规模和布局以及人口承载力;研究海洋环境保护、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等技术;加强护岸护岛工程、海洋自然灾害防护、淡水贮备和海水淡化与直接利用以及海洋生物工程、海洋食品、海洋药物、海洋农牧化等高新技术开发;建立一批水产养殖、景区建设、海涂多种经营、新能源利用和资源产品综合利用等示范工程。
(c)加强海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以满足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环境保护的要求。
(d)开展海洋资源综合利用与可持续开发实验,建立渤海生态示范区和其他重要海湾的综合开发实验区;在南麂列岛海洋自然保护区内开展保护与开发协调发展实验,建设人与生物圈保护区。
14.77开展国际合作:
(a)开展与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进行海洋资源调查等科学研究的合作,争取国外技术援助、促进技术人才的国际培训和交流;
(b)与周边国家和国际组织合作实施黄海、东海、南海大海洋生态系监测与保护行动计划,共同开展海洋生物资源保护与管理;
(c)继续合作研究围隔生态试验、沉积物污染及生态效应监测、海域污染控制管理技术、石油污染漂流预报模式以及赤潮防治技术和预测方法;
(d)利用国际援助资金建立一批基本无害于海洋环境的污水排放示范工程;
(e)海洋开发信息资料交换,包括海洋资源开发、保护与管理信息;
(f)引进先进技术开发海岸带与海岛资源或引进资金人才合作开发海岸带与海岛经济,如油田国际合作开发;
(g)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建立区域性海洋环境监测网,协调海洋环境和资源保护政策,制定地区性渔业协定,共同保护中国海的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
(h)开展南海珊瑚礁、红树林国际合作研究与保护;
(i)在亚热带的关键海域与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合作,建立海洋生物保护区和东亚区海洋污染防治与管理示范区。
G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
行动依据
14.78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必须倍加珍惜,合理配置,高效益地开发利用。我国矿产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当前,经济建设中95%的能源和80%的工业原料依赖矿产资源供给,矿产资源已探明的储量已显不足,进入21世纪后,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矿产资源将更加严重不足。与此同时,中国矿产开发存在不少问题,资源综合开发综合利用水平不高,从而加剧了矿产资源的供需矛盾。这反映了开源和节流两方面的工作均需要加强。因此必须在加强矿产地质勘查工作,增加矿产资源探明储量的同时,把“保护矿产资源,节约、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真正落实并长期坚持下去,使公众了解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性。
14.79不合理开采矿产资源不仅造成矿产资源的损失和浪费,而且极易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据统计,我国因大规模的矿产采掘产生的废弃物的乱堆滥放造成压占、采空塌陷等损毁土地面积已达200万公顷,现每年仍以2.5万公顷的速度发展。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对大气、水体、土壤的污染,加剧水土流失和诱发塌陷、滑波、波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严重后果。因此,有效地抑制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减少矿产资源开采中的环境代价,已成为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紧迫任务。
目标
14.80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总体目标是:在继续合理开发利用国内矿产资源的同时,适当利用国外资源,提高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水平,最大限度保证国民经济建设对矿产资源的需要,努力减少矿产资源开发所造成的环境代价,全面提高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体目标如下:
(a)加强地质勘查工作,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与地质条件的可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国民经济急需的主要矿产有相应的探明储量和地质资料;
(b)建立矿产资源的资产化管理制度,处理好矿产资源所有者和开发者,中央和地方的经济关系,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有效地抑制对矿产资源的乱挖滥采,保证矿业秩序的全面好转,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c)提高对矿山“三废”的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努力做到矿山尾矿、废石以及废水和废气的“资源化”和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无害化”,实现矿山闭坑后,矿山环境整治、复垦工作的制度化;
(d)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地质勘查管理体制和矿产资源管理体制,促进地质勘查工作的良性循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矿产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e)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使矿产资源开发、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勘查工作及各项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行动
14.81在矿产资源管理行动中:
(a)健全矿产资源法规体系,规范地质矿产勘查开采行为;
(b)建立集中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矿产资源执法监督组织体系;
(c)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和成矿远景区划,矿产资源总量预测,矿产资源经济区划研究;
(d)组织制订矿产资源开发战略、资源政策和资源规划;
(e)建立健全矿产资源核算制度、有偿占用开采制度和资产化管理制度。
14.82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管理行动,包括:
(a)制订各种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综合评价规划;
(b)建立国家和省(区)两级各类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的数据库;
(c)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勘查资格审查和勘查工作登记制度;
(d)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地勘成果有偿使用制度和地勘工作投入产出良性循环的经济运行机制。
14.83矿山环境保护管理行动,包括;
(a)制订矿山环境保护法规,依法保护矿山环境,执行“谁开发谁保护、谁闭坑谁复垦、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b)制订适合矿山特点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办法,进行矿山环境质量检测,实施矿山开发的全过程的环境管理;
(c)调查评价全国矿山自然环境破坏状态,制订保护恢复计划;
(d)采用经济手段鼓励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资源化活动,鼓励推广矿产资源开发废弃物最小量化和清洁生产技术;
(e)制定和实施矿山资源开发生态环境补偿收费、复垦保证金政策,减少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代价。
14.84国际合作行动中包括:
(a)建立基于市场机制与政策宏观调控相结合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
(b)制订适应国内资源条件和国际市场动态变化的矿产资源进出口政策;
(c)引进推广煤炭、多金属、稀有金属等矿产的综合勘查、开发技术;
(d)建立矿产资源核算、资产化管理制度以及地质环境监测网络;
(e)推进矿山“三废”资源化和矿产开采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无害化工作;
(f)开展矿产资源立法合作研究,加强矿产资源、环境管理人员的培训。
H草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
行动依据
14.85中国可利用草地面积3.10亿公顷,其中人工草地10.53万公顷。草地资源是中国陆地上面积最大的生态系统,对发展畜牧业、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持水土和维护生态平衡都有着重大的作用和价值。中国的草地按照地区大致可分为东北草原区,蒙、宁、甘草地区,新疆草地区,青藏草地区和南方的草山五个区。
14.86中国草地资源的分布和利用开发,具有下列特点:
(a)面积大、分布广和类型多样,是节粮型畜牧业资源,一些草地地区还适宜综合开发和多种经营;
(b)大部分牧区草原和草山草地区都居住着少数民族,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老区和贫困地区;
(c)草原和草地区大多是黄河、长江、淮河等水系的源头区和中上游区,具有生态屏障的功能;
(d)目前,草地资源平均利用面积小于50%,在牧区草原中约有2700万公顷缺水草原和夏季牧场未合理利用。
14.87由于中国长期以来对草地资源采取自然粗放经营的方式,重利用、轻建设,重开发、轻管理,草地资源面临严重的危机,主要表现为:
(a)过牧超载、乱开滥垦,草原破坏严重;草原建设缺乏统一计划管理,投入少、建设速度很慢;草原退化、沙化、碱化面积日益发展,生产力不断不降;全国有86.67万平方公里草地退化,占可利用草地面积的1/3,并继续在发展;
(b)草原土壤的营养成份锐减,草原动植物资源严重破坏,草原生产力下降。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预计到2000年,草原牧草产量可能比目前下降30%,草原生态环境将更加恶化;
(c)目前,草地牧业基本上是处于原始自然放牧利用阶段,草地资源的综合优势和潜在生产力未能有效发挥,牧区草原生产率仅为发达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等)的5%~10%。
目标
14.88本方案领域的目标为:
(a)到2000年再新增人工草场和改良草场2333万公顷,围栏草场1467万公顷,达到全国累计保留人工和改良草场3333万公顷,围栏2000万公顷,使人工和改良草场占到可以利用草场的10%,争取建设20个草地自然保护区,达到基本控制草原及其生态环境退化趋势;
(b)到2000年,使约2600万公顷草原得到初步治理。到2020年,实现草原生态由恶性循环向良性循环发展。
行动
14.89草地资源的保护管理活动,主要有:
(a)加强与《草原法》配套的法规建设和机构建设,按照《草原法》及有关法规,对乱垦、滥挖、滥搂、滥牧等掠夺式利用草原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或赔偿经济损失等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推行草地有偿使用,利用经济剌激手段限制草地资源的过度使用;
(b)加强草原建设,治理退化草场;利用洼地储积降水和地表径流,灌溉附近草场。有条件的可以实行松翻补播,提高产草量。大力发展人工牧草,适宜地区实行草田轮作。采取科学措施,综合防治草原的病虫鼠害,注意防止农药及工矿企业排放“三废”对草原的污染,保护黄鼬、鹰和狐狸等鼠类天敌。
14.90开展草地资源的科学研究,活动有:
(a)加强草地畜牧业的科学管理:合理控制牲畜头数,调整畜群结构,实行以草定畜,防止草场超载过牧。建立两季或者三季为主的季节营地,大力推行划区围栏轮牧。推行草地有偿承包合作制度;
(b)大力开辟牧区新能源:积极开发一些新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和沼气等,解决一部分牧区居民的生活用燃料,以减轻对天然植被的破坏;
(c)实行“科技兴草”发展草业科学,加强草业系统过程和草原生态研究;引种驯化、筛选培育优良牧草,加强牧草病虫鼠害防治技术和退化草原恢复技术的研究,维护草原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同时,建立永久的草原生态监测网,为草原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4.91草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工程建设,具体包括:
(a)安徽黄山低中山灌木草丛草场、青海阿尼玛卿山塞草甸草场、四川若尔盖高寒沼泽草地、湖北神农架大九湖草甸草场、山东黄河三角洲滨海盐生草甸草场、内蒙古呼伦贝尔草甸草场、林格勒典型草场、新疆天山山地森林草原等草类自然保护区建设;
(b)新疆北部和南疆部分地区、青海环湖地区、甘肃甘南州、河西走廊、山西太行山、吕梁山等地区,及大兴安岭南端、内蒙古高原南部的草原退化治理工程建设;
(c)建设一批草地资源综合开发的示范工程,如华北、西北和西南草原地区的家畜温饱工程、北方草地肉毛绒开发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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