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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高温危害程度的评价标准


接触高温危害程度分级标准(一)

接触高温危害程度分级标准(二)

注:a、该指标执行国家标准GB4200-84《高温作业分级标准》
b、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小于30摄氏度的地区按表(一)分级,等于或高于30摄氏度的地区按表(二)分级。
c、对于高温高湿作业岗位,若工作地点的相对湿度大于80%,则在根据温差分出的级别上加1即作为该岗位的级别。
d、对于接触热辐射危害程度评价标准,通过测定作业岗位的接触时间和辐射热的强度来计算分级指数(见下表)
接触热辐射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标准



----摘自《人力资源考评系统》 廖泉文主编 山东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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