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调度规则可以分为局部优先规则和整体优先规则两类。局部优先规则决定工作的优先分配顺序仅以在单个工作地队列中的工作所代表的信息为依据。例如,FCFS就是一个局部优先规则。相比之下,整体优先规则则决定工作的优先分配顺序不仅根据正在排序的工作地、而且还要考虑到其它工作地的信息。SCR(Smallest Critical Ratio,优先选择临界比最小的工件。临界比为工作允许停留时间和工件余下加工时间之比)就是一个整体优先规则。整体优先规则可以看作是更好的选择,但由于需要较多的信息,而信息的获取也是要付出成本的,因此在某些情况下不一定能够提供足够的优势。
局部优先规则除了主要用于单工作地的排序问题外,它也可用于多工作地的排序问题。每一个工作地被看作独立于其它工作地。当工作地空闲时,优先规则被应用于那些在此等待加工的工件,其中具有最高优先权的首先被加工。当加工结束后,该工件会按照工艺路线转向下一个工作地,在那里它要等到它又具有了该工作地的最高优先权才能被加工。在任何一个工作地,随着时间的推移,等待行列中的工件会发生改变,所以优先规则的选择会使加工次序十分不同。
整体优先规则主要可以用来解决多个工件在多个工作地上的作业排序问题。在设定一项工作的优先权之前,整体优先规则要考虑关于在下一个工作地上操作的有关信息,因此,这些规则是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工作地的作业排序。
----摘自《生产与运作管理》(刘丽文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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