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指那些被最终顾客购买来用于个人消费的产品。营销人员经常根据消费者的购买习惯将消费品分为:
1、 便利品;指购买者购买次数频繁,不刻意去比较,而且能立即作出购买决策的物品;它们通常是低价而随处可购得的,例如香烟、肥皂、报纸等。便利品可进一步分为主要购买品、冲动购买品以及紧急购买品;分别指定期购买、寻求购买和急需购买的采购行为。
2、 选购品;指消费者在选购的过程中会刻意去比较适用性、价格、质量和风格式样的产品,例如家具、服饰、汽车和贵重的家用电器。选购品也可分为同质与异质两类物品;两者分别着重于价格和产品特色上。
3、 特殊品;指产品具有独特性和高度的品牌知名度,而消费者通常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或代价获取物品,例如特定品牌与类型的汽车、高价照相器材等。通常消费者购买特殊品时不会再做比较,他们只是花时间到经销商出将产品买回去;经销商也不需要设立便利的销售点,不过应让顾客知晓销售的地点。
4、 冷门品。指消费者不知道,或是即使知道也不会考虑去买的产品,例如CD音响等新产品,必须一直到消费者通过广告而知晓后才会脱离冷门品的范围。典型的冷门品包括人寿保险和百科全书。由于冷门品的特殊本质,营销策略更应注意广告、人员销售及其他营销力。
----摘自《营销学原理》菲利普·科特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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