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品牌决策是指决定企业的所有各种产品使用一个或几个品牌,还是分别使用不同的品牌的决策。制造商若决定使用自己的品牌,至少还有四种品牌策略可供选择:
1、 个别品牌名称,即同一个制造商为其下属的各种产品分别起不同的品名。如:P&G将它的各种洗发产品分别命名为飘柔、海飞丝、潘婷等。
个别品牌策略最主要的好处就是可以将公司的声誉和个别产品的成败分开,万一某种产品失败,也不会严重损害到公司的声誉。
2、所有产品都用单一家族品牌。如:亨氏公司和通用电气公司就采取这种政策。
采取单一家族品牌策略的好处是不需要再费心去替产品找名字,也不必为认识品牌和建立其偏好去花费昂贵的广告费,所以推出的产品成本较低。此外如果该公司已经有良好的声誉,对产品的销售将大有帮助。
3、所有产品分别用数个家族品牌,根据产品的种类、产品的品质来创立各种不同的家族品牌。因为如果公司所生产的产品种类各异且相差很大,就不合适使用同一个家族品牌。如:西尔斯公司采取的这种政策,它的家电品牌是Kenmore,手工具品牌是Craftsmant。
4、公司名称加个别产品名称,即公司可以在每一个产品品牌之前在冠上公司名称,一公司名称说明新产品的出处,以个别品牌表示产品的个别性。如:凯洛格公司,它的产品有凯洛格玉米片、凯洛格饼干、凯洛格葡萄干等。
----摘自菲利普·科特勒《营销学原理》;董维《简明市场营销学》;哈佛MBA教程《市场营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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