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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营销概念

市场营销的核心概念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l 需要(need):需要是指个人感觉被剥夺的一种状态。需要包括基本的生理需要(如食物、衣服、保暖)、社会需要(如归属感、情感)以及个人需要(如追求知识与表现自我)。当需要得不到满足时,消费者可能采取下列两种行动之一:
1、 寻找能够满足其需要的目标;
2、 尝试削弱这种需要。
     营销人员应倾向于试图找到或开发出所需的物品或服务来满足人们的需要。
l 欲望(want):欲望是人类需要受到文化和个人性格影响后所采取的形式。如在美国饥饿的人想吃汉堡包、炸薯条;在中国饥饿的人通常想吃米饭和菜。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成员的欲望也会逐渐增加,因为人们将接触到更多激起他们的兴趣和欲望的物品。
    需要和欲望的意义不同。厂商不能只着眼于现存的欲望,而忽视顾客的根本需要,因为实体产品仅是解决顾客问题的一种手段。
l 需求(demand):由购买力支持的欲望构成需求。人的欲望无穷无尽,但拥有的资源却非常有限,因此需求有限。在既定的欲望和资源条件下,人们会选择利益加总后能提供最大满足的产品。
l 产品(product):产品是指能提供市场,引起消费者注意、能获取、使用或消费并且满足某种需要或欲望的任何东西。产品概念并非局限于具有物质实体的物品,任何能够满足需要的东西都可称之为产品。因此,除了货物和服务外,产品还包括人物、地方、组织、活动以及思想。
l 交换(exchange):交换指以自己的某种物品作为代价,从他人那里换取想要的物品的行为。交换是营销的核心概念,交换的发生,必须满足五个条件:
(1) 至少有两方参加,
(2) 双方都拥有一些对方认为有价值的东西,
(3) 双方都希望与另一方做交易,
(4) 双方都可以自由接受或拒绝对方所提供的东西,
(5) 双方都有能力进行沟通和运送彼此所需的东西。
    这些条件只是使交换成为可能,至于实际交换是否发生,取决于双方是否达成协议。交换赋予人们更多的消费机会。
l 交易(transaction):交易指双方之间价值的交换。交易量是营销的度量单位。
交易至少满足下列几点:
(1) 至少有两种有价值的东西,
(2) 彼此同意的条件,
(3) 同意的时间,
(4) 同意的地点。
    从最广泛的意义而言,营销包括使目标大众对某些产品、服务、思想或其他事物产生预期反响所采取的一系列活动,而不限于传统意义上的交易。
l 市场(market):市场是有关某种产品的实际和潜在顾客的集合。市场可以围绕着产品、服务或任何有价值的事物发展。

l 营销(marketing):是指“个人和团体创造产品和价值并与他人交换以满足其需要和欲望的过程”。营销的核心活动包括产品开发、研究、沟通、分销、定价以及服务等。


----摘自《营销学原理》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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