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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

清算组是指依法执行清算任务的机关。在清算期间,原公司的法人机关董事会停止行使职权,公司的财产管理权、必要的业务经营权由清算组行使,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也由清算组行使。
进行自愿清算时,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当公司被依法进行强制清算时,清算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主管机关是指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机关;有关机关主要是指执行处罚的机关、公司的主管机关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专业人员主要是指注册会计师、律师等。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的职权包括以下各项:
1)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3)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 清缴所欠税款
5) 清理债权、债务
6)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摘自《新编公司法教程》 江平 方流芳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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