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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它也有不同于其他形式公司的一些特点:
1. 公司股份不按等额划分
2. 公司不发行股票,只发给股东出资证明
3. 股份不可以上市交易,不得退股,但可以在股东内部和一定范围内依法转让
4. 股东数量有一定限制
我国《公司法》中对有限责任公司有如下规定:
1. 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不得少于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不得少于人民币10万元
3.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经评估作价出资
4. 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
5. 公司要有自己的名称,并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6. 股东已缴纳得出资须经股东会、董事会讨论通过方可转让

----摘自《现代企业制度概论》 顾光青 贝敏 东方出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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