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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线参谋型


直线参谋型组织结构吸收了直线型和参谋型两种结构形式的优点,并克服了其缺点。它的特点是设置了两套系统。一套是按命令统一原则组织的指挥系统,另一套是按专业化原则的管理职能系统。直线部门和人员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有决定权,对其所属下级的工作进行指挥和命令,并负全部责任;而职能部门和人员仅是直线主管的参谋,只能对下级机构提供建议和业务指导,没有指挥和命令的权力。
这种组织形式实行的是职能的高度集中化,其优点是领导集中、职责清楚,整个组织具有较高的稳定性。而其缺点是下级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受到限制,部门间互通情报少,不能集思广益地做出决策。当职能参谋部门和直线部门之间目标不一致时,容易产生矛盾,致使上层主管的协调工作增大。
这种组织结构形式对中、小型组织比较适用,但对于规模较大、决策时需要考虑较多因素的组织则不太适用。下图表示的就是这种形式的组织结构。图中的Li表示第I层次的直线部门;Fi表示第I层次起参谋作用的职能部门。
















----摘自《管理学原理》 杨文士 张雁 人大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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