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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线职能参谋
直线职能参谋型组织结构结合了直线参谋型和职能型的优点,它是在坚持直线指挥的前提下,为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直线主管在某些特殊的任务上授予某些职能部门一定的权力,例如决策权、协调权、控制权等。他们可以在全县范围内直接指挥下属直线部门。这种类型的组织结构形式在生产企业中用的比较多,例如协调性的生产调度部门,控制型的经营销售部门以及技术检验部门等。上层直线主管授予他们相应的权力可以大大提高管理的有效性。
直线职能参谋型组织结构形式如下图所示:
----摘自《管理学原理》 杨文士 张雁 人大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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