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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评价标准的原则


在选择岗位评价指标时,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评价指标的全面性
评价指标的全面性是科学评价的基础。它是指评价指标能全面反映生产岗位劳动者的劳动状况和劳动量,体现不同岗位的差别劳动,反映了岗位劳动对企业劳动成果的贡献。
二、评价指标的可评价性
评价指标的可评价性,一是在目前企业的生产实际中,运用现有的技术和方法,能对评价指标,进行测定或评定,作出评价,二是指对每一个评价指标都能按统一的评价标准作出独立的评价,最好是能作出定量评价。评价指标具有可评价性,评价结果才具有科学性,才能体现岗位劳动的差别。
三、评价指标的实用性
选择评价指标,还必须从目前企业生产和管理的实际出发,选择对企业劳动管理工作有用,能促进企业生产和管理工作发展的作为评价指标。尤其要选择反映目前企业劳动管理基础工作需要的评价指标,使评价结果能直接应用于企业劳动管理实践中。




----摘自《劳动与人力资源管理总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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