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策权配置原则,在具体步骤上,决策权的配置应自下而上地进行,即从基层第一线管理人员开始,逐级向上直至企业最高领导者。
其主要步骤如下:
1、企业基层从最低一级组织开始,逐级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各自提出所应享有的 下列几种决策权:
(1)、不用请示报告,即可采取行动的权力是什么;
(2)、允许临机处理,但事后必须报考的权力是什么;
(3)、不准自作主张,必须事先请示报告的工作是什么。
2、在基层范围内,上一级组织的主管人员对夏季部门提出的初步方案进行协调平衡与调整,确定下级部门的决策权。这里可能出现两种调整情况:
(1)、下级组织提出的决策事项不足,上级予以补充,向其授权;
(2)、下级部门提出的决策事项超限,上级予以削减。
3、企业中层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范围,提出应享有的决策权。
4、企业高层领导对所辖部门提出的方案进行协调与调整,确认下级的决策权。这里同样包括补充或削减下级决策的两种情况。
5、企业负责组织设计的部门汇总以上基层、中层和各子系统领导人员提出的初步方案,进行协调平衡有调整,最终拟就整个企业的决策权配置草案。
6、企业高层领导研究审订和批准草案,正式颁布执行。
以上几个步骤只是 职权设计所应遵循的逻辑步骤,在实际工作中,需要上下级之间反复研究,才可能制定出较为满意的方案来。
----摘自《工业企业组织设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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