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目标制定后,应有可衡量的指标来测定目标执行的程序,才不至于徒劳无功。
测定目标之达成度,首先须建立情报反馈的路线、方式及速度。
1、 路线: 普通进度情报的反馈主要是送达给执行人,其次为送给最高主管;
2、 方式:反馈的方式以书面数字为家;
3、 速度: 速度越快越好,但不必太频繁,以避免浪费人力与准备无用的报告。
目标的测定或衡量是提供部属自我控制的最有力根据,也是激发主管采取纠正措施的力量。若无自我控制,这目标设立等于浪费。
目标设立的书面化与否,叙事情况而定,通常重大的工作项目以书面化为佳,以这可以提醒主管与部属,二者可以帮助思考具体化。
----摘自《实用目标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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