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目标设定人与其相对应的领导方式为:
1、 目标设定人为部属本人,领导方式为放任式管理;
2、 目标设定人为部属本人及其主管,领导方式为参与式管理;
3、 目标设立人为所有部属及其主管,领导方式为民主参与式管理;
4、 目标设立人为主管与部属,领导方式为咨询式管理;
5、 目标设立人为主管本人,领导方式为独裁管理;
6、 目标设立人为工业工程师,领导方式为工作标准式管理;
7、 目标设立人为机器设备,领导方式为自动化管理。
为了尊重部属的人性尊严,利用部属的专业知识,激发部属的潜力,以及提高部属本人自我控制的可能性, 现代化的管理哲学主张目标的设立应由部属本人(当工作可划分成个别性时)或所有部属制定,然后与主管商讨及 修正,在大家无异议时定案,以作为日后执行及考核的根据。即较进步的目标管理应配以参与管理。
----摘自《实用目标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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