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价论是损害3000万工人生存权的伪理论
  ――四论“将国资当作‘唐僧肉’的改制必须改回去”

  “三个代表”、“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些既是执政者执政的主要指导思想,又是执政者在具体执政时必须贯彻的重要理念,是检验执 
政者执政行为的重要标准。

  “改制”是涉及到千千万万人利益的一件大事,因此就必须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就必须贯彻“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就必须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执政原则。

  但是,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一些部门的改制中,“三个代表”、“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等被抛到了一边,将损害3000万老工人基本生存权的“代价论”作为改制的“指导思想”,于是就出现了一批大大小小的、将国资当作“唐僧肉”的“梁柏岭式”的所谓“改制”。

  为什么说“代价论” 是损害3000万老工人基本生存权的伪理论呢?

  第一, “代价论”是损害一个阶层利益的“理论”。

  “代价论”的主要?容是:“为了达到改革的目标,必须牺牲一代人”、“这一代人就是3000万老工人”。

  这些经济学家说得很果断,也很轻松,但是,有一点没有说清楚,即为什么这种改革必须要以损害“一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没有说清楚为什么要以损害“3000万老工人的利益”作为其“代价”?更没有说清楚在我们这个国家中,谁有权去损害“3000万老工人的利益”?

  我想,只要你是认认真真学习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你就会明白,我们国家的性质决定了谁都无权这样做。3000万老工人的利益,一个阶层的利益,就这样轻飘飘的被一句话扔到了一边,这是什么性质?这叫违宪,它损害的是3000万老工人的基本生存权,基本工作权。

  第二,“代价论”是以无视、蔑?“3000万老工人”的历史贡献为基础的。

  为什么改制的代价必须由“3000万老工人”付出?笔者还没有从提出“代价论”的“经济学家”那里看到他们的“理由”,但是,我却从赞成这一“代价论”的网友中看到了这一“理论”能够得以“成立”的“影子”。

  61.191.252.★网友在看完我的《质疑某些经济学家的“代价论”》留下了这样一段话:“老邵真能哗众取宠!但螳螂之臂怎挡得住改制的滚滚潮流!睁开眼看看我们所谓的中小型国企吧,许多年来,有多少正式职工在生产一线流汗?大部分人是典型的‘二干部’,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看半天,过着神仙般悠闲的日子!……”

  是不是“哗众取宠”、“螳螂之臂”暂且不论,这位网友对“3000万老工人”历史功过的评价却无论如何是有失公允的。

  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尽管发生过这样或那样的挫折,然而中国作为强国屹立在世界上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那么,究竟是谁的贡献?我认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3000万老工人”作出的。221.204.42.★网友说得对:“三千万老工人曾经是共和国建设的主力,他们已经把青春送给了祖国。在低收入低消费的年代,他们以对党的热爱和对祖国的忠诚,和全国人民一起艰苦奋斗,在党的教育下,不计报酬只讲奉献。”只要你能尊重历史,“3000万老工人”所处的历史时期是国民经济高积累时期,他们工资低,福利低,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他们为共和国的强大作出了最为无私的贡献,这就是我对这一代人的评价。的确,在如今相当一部分国企中存在生产效率低,冗员多,生产发展不快等问题,但是,这笔“帐”能记到“3000万老工人”的头上吗?绝不应该,因为这是体制所为,是管理者所为。若硬要算这笔“帐”的话,就应该将帐算到体制和管理者的头上去。

  正因为“代价论”无视、蔑?“3000万老工人”的历史贡献,将所有国企中的污水都泼到这一代人的身上,才会有“牺牲这一代人的利益”的所谓“理论”。

  第三,“代价论”是丧失了社会公正和社会良心的“劫贫济富”的伪理论。

  从本质上讲,包括改制在?的改革是社会利益的重新分配和重新调整,而且必须是在发展生产力基础上的调整。但是,一些经济学家鼓吹的这种“代价论”下的利益重新调整、分配,却是将一个阶层的利益“重新调整”、“重新分配”到另一个阶层,甚至是要求将多数人阶层的利益“重新调整”、“重新分配”到少数人阶层的身上去,说白了,就是“牺牲3000万老工人的利益”“重新调整”到“社会资本”身上去,“重新分配”到“民营资本” 身上去,若是不这样“重新调整”、“重新分配”,用他们所说的话,“他们怎么会来呢”?

  这就是当代一些站在中国最前沿的某些经济学家描绘的利益重新分配、重新调整的走向图。在这张图中,我们看到了“穷的就应该穷,就应该继续穷”,而“富了的还要富,还应该继续富”的构想……这究竟是什么样的逻辑?!

  在这种混帐逻辑中,我们看不到任何一点社会公正,看不到任何一点社会公平,看不到任何一点社会良心,看到的只是一些经济学家一屁股坐到“有钱人”一边,看到的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达尔文主义的弱肉强食理论的现代版。

  实际上这一理论就是站在“有权人”和“有钱人”结成的利益集团立场上的“劫贫济富”的伪理论,是一些经济学家趋利化、功利化的一种必然结果。

  第四,“代价论”是完全违背国家政策的谬论。

  改制是一个涉及到方方面面利益的复杂工程,从市场经济规律来说,谁的利益都不应该受到损害,尤其是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更不应该受到损害,因而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中,特别强调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文件指出:“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政策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改制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要按有关规定予以解决。改制后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应该说,国家在维护广大职工(尤其是老职工)权益上,观点是鲜明的,态度毫不含糊。

  然而,一些经济学家置国家颁布的明文政策不顾,抛出了这个以牺牲3000万老工人这一代人利益的所谓“代价论”,我真有点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与国家政策唱反调?要与国资委的文件“对着干”?

  总之,我们找不到任何一点关于这种“代价论”的合理的、合法的政策性依据。

  第五,重申以下两点:

  一、我反对、批判的是以牺牲3000万老工人这一代人利益的所谓“代价论”,而不是改革必须付出代价这一般意义上的“代价论”。有的网友将此搞混了,以为我连“广义上的代价论”都要反,这是“误解”。

  二、我反对、批判的是那种“梁柏岭式”的“将国资当作‘唐僧肉’的改制”,而不是按照国务院文件进行的健康的、稳妥的、合理的改制,有的网友将此搞混了,以为我反对所有的改制,这也是“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