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市场伦理,打破道德悖论
  一名在车祸中身受重伤而生命垂危的男子,在河南省新郑市中医院的抢救下,暂时保住了性命。但16天后,他在新郑市的邻市长葛市乡间公路上被人发现,两小时后死亡。经警方调查,该男子是被人抛弃在路边致死的,而涉嫌抛弃患者的则是新郑市中医院。令人感到诧异的是,抛弃事件的主要炮制者居然是他的“救命恩人”―――主刀抢救该男子的外三科主任刘书君。

  从治病救人到抛荒野外,相信他们也经历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但最终还是因为“护理病人负担太重”而选择了抛弃。在市场利益和伦理道德的博弈中,这无疑是一种“没有良心”、“没有职业道德”的举动。市场经济是一种道德经济,“自爱、自律、劳动习惯、诚实、公平、正义感、勇气、谦逊、公共精神以及公共道德等,所有这些都是人们在前往市场之前所必须拥有的。”(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但从这个案例中,我们不得不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市场经济良性运行对道德的强烈诉求,并不能掩盖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本身存在的“道德悖论”。

  我们今天遭遇的这种道德状况,与转型期的社会变迁不无关系。但这不是市场的错,恰恰是因为我们在进入市场之前,就没有具备这种素质。面对“医生缺德、商人失信”等种种道德困境,重塑市场伦理、打破道德悖论是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场缺乏道德规范的市场游戏,势必造成市场经济活动的无效率和低效率。

  市场经济运行对道德的需求是通过自身内在制度和规则来满足的,但制度和规则也有缺陷和偏颇,在市场发展的初始阶段更是如此。因此,市场道德建设本身也必须形成确定性的保障机制。我们已经看到,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所带来的非确定性的世界,道德正因为长期缺乏确定性的保障,而使得自身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处于尴尬的不利地位。就拿上面那个“医生将病人抛荒野外”来说吧,医生的这一举动虽然应该遭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但换个角度来看,假若我们的社会保障机制足够完善的话,对于无名病人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一些社会保障机构来解决,而不是让医院这个“非公益”单位来独自承载,还会发生这种状况吗?虽然市场道德建设必须形成确定的保障机制,但重塑道德不是一项工程,能够仅仅依靠单纯的条款、条例来建构;道德其实是一个过程,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它的形成是多种机制相互作用的演进历程,是一个多重博弈均衡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