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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一 北大商学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附录二 北大商学网学生奖惩条例


附录二 北大商学网学生奖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倡导良好的治学风尚, 创立团结向上的班级氛围,促进学生能力与素质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学生是指具有北大商学网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全体远程班学生。

第二章 奖励
第三条 奖励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突出精神奖励的原则。
第四条 网校设立"优秀学生奖"、 "优秀毕业生奖"、 "优秀干部奖"等三类奖项。

1.优秀学生奖
奖项说明:为促进学生能力与素质的全面发展,特设立此奖项。
评奖条件:
(1)学习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每科成绩名列班级前10名;
(2)积极参加案例讨论和答疑等教学活动;
(3)热心参与网校、班级建设,积极提供建议及意见;
(4)曾担任班长、学习小组组长等职务者优先考虑。
2.优秀毕业生奖
奖项说明:为促进学生能力与素质的全面发展,特设立此奖项。
奖励条件:
(1)各科学习成绩优异,曾被评为优秀学生两次以上;
(2)曾担任过学习小组组长、班长等职务者优先考虑。
3.优秀干部奖
奖项说明:为倡导团队协作精神、热心为他人服务的精神,鼓励学生参与网校建设,更好的为班级学生服务,特设立此奖项。
评奖条件:
(1)担任班长、学习小组组长等职务才享有被推荐权;
(2)学习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每科成绩名列班级前15名;
(3)本职工作表现优异,活动组织有计划,活动内容有特色,活动效果显著,获得网校学生的一致好评;
(4)优秀班级的班长、优秀小组的组长等享有优先被推荐权。

第五条 评审机构及办法
(1)上述奖励数额及具体办法依据学校每年实际情况,由教务管理部另行规定;
(2)各奖项在每学年第二学期考试结束后进行评选,由北大商学网管理部门组成评审小组,最终确定评选结果;
(3)凡在本学年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均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
(4)同时获得两种以上奖励者,只颁发最高的一份奖学金;
(5)对于为本网站赢得特殊荣誉的个人,将视具体情况另设奖项,适时予以表彰;
(6)网校每年将组织所有获奖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

第三章 处分
第六条 处分违纪行为的权限、程序与管理:
(1)给予学生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需经北大商学网管理部门查证、讨论,主管领导批准;
(2)案情复杂或性质严重的违纪事件报公安部门调查;
(3)对事实清楚的违纪事件,管理部门在发现问题或接到举报后10日内,做出处分决定或提出处理意见;
(4)察看学生表现,以一学期为限,受处分学生接受察看期间有突出进步表现者,可提前终止;
(5)处分决定将书面通知学生,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在网上予以公布;
(6)受到处分的学生可以在一周内向网校学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网校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在两周内复审并给与答复。

第七条 具体处分规定
(1)学生在本网站上不得有违反国家政策、法令的言论与行为,否则将视其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2)传输骚扰性的、侮辱性、恐吓性的、以及庸俗低级的信息资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3)在本网站上有违反本网站规定的言论与行为,进而影响本网站声誉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4)考试(考查)作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作弊两次以上,或请人代考,或代替他人考试者,注销学生资格。

第八条 本条例解释权属北大商学网教学管理部门,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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